1、申请人提交以下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无特别注明者,只提交1份)
(一)筹建:
1、申办人向海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书面提出筹建申请。
2、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学历、执业资格或职称证明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聘书。
3、拟经营药品的范围。
4、拟设营业场所、仓储设施、设备情况(按药品零售企业分级要求标准提供)。申办人完成筹建后,向海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提出验收申请。
(二)验收:
1、书面申请。
2、《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拟办企业核准证明文件。
4、营业场所、仓库平面布置图及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5、员工花名册:按分级管理要求提供相应的药学技术人员(包括质量负责人、处方审核员等人员)职称资格证书、毕业证书或培训证书复印件及人员简历(二级企业需提供二名以上药学技术人员、三级企业需提供三名以上药学技术人员资料)。
6、拟办企业质量管理文件及主要设施、设备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