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获取 Adobe Flash Player

您当前位置:首页 >> 税务登记 >> 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间接抵免办法正在制订
编辑:恒事利商务  |  时间:2009-04-22  |  分类:税务登记

  在第三届中国企业跨国投资研讨会上,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王力透露,结合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关于境外投资企业所得税间接抵免的具体操作办法正在积极制订中,以便使境外投资的企业能够尽快地享受税法规定的间接抵免优惠。

  王力表示,过去所得税法只对境外投资企业直接控股的子公司进行所得税抵免。新的所得税法对间接抵免作出了明确规定。间接抵免一般要求股东对外部公司有实质性的参与,即股东在外部公司中拥有的股权或表决权必须达到规定的最低限度。新税法的实施条例将控股比例确定为20%。

  关于间接抵免的层次问题,王力表示,国际上的做法不尽相同,根据我国企业的海外投资状况和我国税收征管水平,新税法对间接抵免的层次也将作出适当的规定。他说,相关部门还在抓紧研究出台新的有关企业境外所得税的管理办法。

  此外,王力表示,还将进一步完善企业境外投资运输设备的出口退税政策,针对不同类型的企业充分考虑其对外投资的特点,改进政策支持方式,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规范管理程序,促进企业对外投资的顺利开展。

阅读:99  |  时间:2009-04-22  |  来源:互联网
上一篇:与进出口有关的主要税收优惠        下一篇:个人所得税改革:是降低税负,还是合理税制结构?
以下是放新闻评论内容
 
海口恒事利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玉沙路16号富豪花园C座南楼1001室
电话/传真:0898-68556769 E-mail: hslswzx@126.com Q√Q: 注册公司、年检、变更、验资、记帐等业务咨询、办理!
Copyright ©2009-2010 hslswzx.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琼ICP备090031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