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股东签名或盖章(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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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由股东签名或盖章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或企业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法人股东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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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由股东签名或盖章的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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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产权证明、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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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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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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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股东会决议有全体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有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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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股东会决议有全体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有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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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前置许可事项的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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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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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ldquo;与原件一致rdquo;并有股东加盖公章或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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