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修改申请表》(原件二份);
2、企业董事会关于名称变更及修改合同(外资企业免)、章程相应条款的决议(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加盖公章的企业董事会成员名单(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4、由企业投资各方法定代表人签订的合同(外资企业免)及章程修改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5、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6、企业营业执照、批准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7、企业原合同(外资企业免)、章程;(复印件一份);
8、☆凡企业原先不设监事会或监事的,须增设监事会或监事(章程中应补充相关内容).
9、☆凡外商独资公司(不含一人公司)或变更为外商独资公司(不含一人公司)的应设立股
东会,(章程中应补充相关内容)
10、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原件(正本及副本2);
11、审批机关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