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组织机构代码的监督管理,保证代码相关信息的准确、可靠,根据《关于加强全省组织机构代码工作的意见》(川府办发[1998]6号)文的规定,决定近期开展组织机构代码证年度检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年检范围:凡2004年12月31日前申办的代码证,均属本次年检范围。
二,各组织机构均应在规定限期内到原发证代码管理机关办理代码年检。省级颁发的代码证在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质量技术监督局窗口办理。
三,办理代码证年检应如实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申报表》,并提交以下证件(或批文)供查验:1,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社团法人登记证》、《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有权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副本)的原件和复印件;2,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全部代码证(正、副本)。
四,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推动我省电子政务建设,决定在今年5月1日起发行代码证IC卡电子副本。年检期间,各代码管理机构将对合格参检单位核发代码证IC卡电子副本。
五,年检期限:今年年检期限为6月1日至8月30日止。注:以后每年年检期限仍为5月至8月,如有变化,以公告为准。
六,2005年quot;四川省代码年检标识quot;为方型二维条码防伪标签,内有红色quot;2005年quot;字样。凡当年未通过年检(未加贴年检标识)或超期的代码证均为无效证件,请有关单位注意识别。
七,组织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代码证的,单位信息变更的,过期代码证未换证的,代码证遗失、损毁未补证的,单位注销未退证的,均应及时到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逾期不办者,将按《四川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