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资企业
中外合资企业,即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由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与中国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共同举办的具有中国法人资格的合资经营企业。
一、注册要求:
1、 中方必须是企业法人
2、 外方企业法人或个人均可
3、 注册资本:科技、服务业不少于10万美元,生产加工业不少于15万美元(其中中、外各方出资均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25;外方出资必须是外汇。)
4、 经营项目必须附合国务院颁发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二、应准备材料
1. 公司名称、地址、电话及公司概况等;
2. 对拟申办公司名称及备用名的确认书;
3. 投资目的;
4. 合资合同(意向书);
5. 投资外方的合法开业证明及当地政府的证明书复印件,中方投资者提供发照机关确认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6. 外方资信证明正本二份;
7. 注册地址、开业地的房屋租赁合同、产权证明及租赁证或土地批租合同;
8. 经营范围、期限;
9. 总投资及注册资金、资本构成,投资比例(合资需要);
10. 经济估算;
11. 公司机构及用工人数,
12. 市场分析与经济效益分析;
13. 董事长、副董事长(若有)、 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若有)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