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项目
依 据
《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 》国务院(国发〔1999〕25号)(二十三条)。
办理程序
1、申请; 2、受理; 3、审核、备案。
申报材料
印章制发机关的证明材料。
依据《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
承诺期限
即办。
收费标准
及依据
免费。
备 注
联系电话:685567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