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一、办理变更税务登记需准备的资料和证件: 涉及相关证照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其他资料需复印件。 (一)内资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企业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主管部门批文或董事会决议、经营地房产证或租房合同、原地税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二)外资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或护照、企业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延期申请、董事会决议、经营地房产证或租房合同、原地税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二、工本费收取依据: 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函[2006]219号 。